⒈ 设置灵堂。
引《南史·齐豫章文献王嶷传》:“嶷 临终,召子 子廉、子恪 曰:‘……三日施灵,惟香火、盘水、干饭、酒脯、檳榔而已,朔望菜食一盘,加以甘果,此外悉省。葬后除灵,可施吾常所乘舆扇繖。’”